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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同意在交强险定额保单上印刷条形码的批复

【时 效 性】 保监产险〔2008〕578号 【颁布日期】
【颁布单位】 175 【实施日期】 102103
【法规层次】 100 【文  号】 全国
【首选类别】 【次选类别】
【其它类别】 【其它类别】
【关 键 字】

保监产险〔2008578

民安保险(中国)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交强险定额保单印刷条形码的请示》(民保中报〔2008039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同意你公司在交强险定额保单上印刷条形码。请你公司按照《关于规范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单证和标志管理的通知》(保监发〔200660号)的要求,加强交强险单证的管理。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

二○○八年五月十三日

主办单位:北京京人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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