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 效 性】 | 教基一厅[2013]6号 | 【颁布日期】 | |
【颁布单位】 | 111 | 【实施日期】 | 106100 |
【法规层次】 | 100 | 【文 号】 | 全国 |
【首选类别】 | 【次选类别】 | ||
【其它类别】 | 【其它类别】 | ||
【关 键 字】 |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部属各高等学校:
在全国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期间,尽管已三令五申,仍接连发生多起学生溺水事故,造成重大学生伤亡,暴露出一些地方和学校安全工作仍然存在漏洞。各地各校要引以为戒,进一步强化安全工作责任制,完善安全工作机制,全面落实国办发明电〔2013〕16号和教发函〔2013〕106号通知要求,以高度的责任感切实做好安全生产大检查,彻底排查整改各类安全隐患。特别是盛夏来临,要把预防学生溺水作为一项重点工作,按照教基一厅〔2013〕5号通报要求,把预防学生溺水工作做实、做细、做到位,严防溺水事故发生。
特此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