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 效 性】 | 晋国税外发[1995]42号 | 【颁布日期】 | |
【颁布单位】 | 【实施日期】 | 土地增值税 | |
【法规层次】 | 100 | 【文 号】 | 山西 |
【首选类别】 | 【次选类别】 | ||
【其它类别】 | 【其它类别】 | ||
【关 键 字】 |
各地、市国家税务局,平朔涉外分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土地增值税纳税申报表》的通知(国税发[1995]90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土地增值税纳税申报表》和《土地增值税项目登记表》省局将统一印制、下发,各地、市可根据需要领取。
附件: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土地增值税纳税申报表》的通知
山西省国家税务局
一九九五年六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