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 效 性】 | 交办财审〔2014〕217号 | 【颁布日期】 | |
【颁布单位】 | 175 | 【实施日期】 | 106100 |
【法规层次】 | 106 | 【文 号】 | 全国 |
【首选类别】 | 【次选类别】 | ||
【其它类别】 | 【其它类别】 | ||
【关 键 字】 |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交通运输厅(局、委),部属各单位,有关企业和单位:
为凝聚行业智慧,做好交通运输行业财务审计工作优秀创新成果的转化工作,充分发挥创新对财务审计工作的推动作用,努力提升财务审计工作服务交通运输中心工作的水平,部印发了《交通运输行业财务审计工作优秀创新成果推选办法》(交财发〔2013〕179号,以下简称《办法》)。根据《办法》要求,交通运输系统各单位认真组织,积极推选,共计推选了154项成果。部财务审计司组织专家和有关单位对各单位推选的创新成果进行了评审,共评审出优秀创新成果42项,其中:一类成果4项,二类成果12项,三类成果26项(具体名单见附件)。
此外,对积极组织财务审计工作优秀创新成果推选工作的山东省交通运输厅、天津市交通会计学会、海南省交通运输厅、江苏省交通运输厅、交通运输部长江航务管理局、河北省交通运输厅、广东省交通运输厅、四川省交通运输厅、黑龙江省交通运输厅、中国交通会计学会海事专业委员会和科研专业委员会等11家单位予以通报表扬。
特此通报。
附件:交通运输行业财务审计工作创新成果优秀项目和单位
交通运输部办公厅
2014年1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