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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部关于同意德国柏林娱乐制作公司音乐剧《纽约!纽约!》剧组到江苏省演出的批复

【时 效 性】 文市函〔2013〕712号 【颁布日期】
【颁布单位】 175 【实施日期】 108100
【法规层次】 117 【文  号】 江苏
【首选类别】 【次选类别】
【其它类别】 【其它类别】
【关 键 字】

江苏省文化厅:
  苏文市(外)〔2013〕68号请示收悉。
  经研究,同意江苏省演出公司邀请德国柏林娱乐制作公司音乐剧《纽约!纽约!》剧组一行28人,于2013年7月19日至9月21日到江苏省南京市等地演出。
  此复。

2013年5月14日

抄送:江苏省外办、公安厅、税务局,驻德国使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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