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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部关于同意美国歌手潘玮柏到福建省演出的批复

【时 效 性】 文市函〔2013〕787号 【颁布日期】
【颁布单位】 175 【实施日期】 108100
【法规层次】 117 【文  号】 福建
【首选类别】 【次选类别】
【其它类别】 【其它类别】
【关 键 字】

福建省文化厅:
  闽文办〔2013〕88号请示收悉。
  经研究,同意广州千翔文化传播有限公司邀请美国歌手潘玮柏,于2013年6月10日到福建省厦门市演出。
  此复。

2013年5月23日

抄送:福建省外办、公安厅、税务局,驻美国使馆。

主办单位:北京京人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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