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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财政局转发财政部关于发布《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的通知

【时 效 性】 京财预[1997]1411号 【颁布日期】
【颁布单位】 【实施日期】 101103
【法规层次】 123 【文  号】 全国
【首选类别】 【次选类别】
【其它类别】 【其它类别】
【关 键 字】

市级各单位、各区县财政局:

    现将财政部(财预字[1997]288号)《关于发布〈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财政部文件关于发布《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的通知(财预字[1997]288号)

国务院各部委、直属机构、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城市财政厅(局):

    为了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需要,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会计核算,加强会计管理,促进社会各项事业健康、有序发展。根据《事业单位会计准则》(试行)我们制定了《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财政部1988年制发的《事业行政单位预算会计制度》同时废止。对于在执行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请及时向我部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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