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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政府关于将姜堰市大泗镇划归泰州市高港区管辖的批复

【时 效 性】 苏政复〔2009〕80号 【颁布日期】
【颁布单位】 155 【实施日期】 行政法规
【法规层次】 118 【文  号】 江苏
【首选类别】 【次选类别】
【其它类别】 【其它类别】
【关 键 字】


泰州市人民政府:

你市《关于将姜堰市大泗镇划归高港区管辖的请示》(泰政发〔200989号)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同意将姜堰市大泗镇划归泰州市高港区管辖。

行政区划调整后,高港区行政区域面积335.14平方公里,人口31.14万人,辖5个镇、3个街道;姜堰市行政区域面积923.12平方公里,人口80.31万人,辖15个镇。

行政区划调整工作涉及面广,政策性强,望你市切实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周密部署,确保社会稳定。

二○○九年十一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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