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 效 性】 | 苏政复〔2009〕80号 | 【颁布日期】 | |
【颁布单位】 | 155 | 【实施日期】 | 行政法规 |
【法规层次】 | 118 | 【文 号】 | 江苏 |
【首选类别】 | 【次选类别】 | ||
【其它类别】 | 【其它类别】 | ||
【关 键 字】 |
泰州市人民政府:
你市《关于将姜堰市大泗镇划归高港区管辖的请示》(泰政发〔2009〕89号)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同意将姜堰市大泗镇划归泰州市高港区管辖。
行政区划调整后,高港区行政区域面积335.14平方公里,人口31.14万人,辖5个镇、3个街道;姜堰市行政区域面积923.12平方公里,人口80.31万人,辖15个镇。
行政区划调整工作涉及面广,政策性强,望你市切实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周密部署,确保社会稳定。
二○○九年十一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