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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关总署关于废止的决定

【时 效 性】 海关总署令第201号 【颁布日期】
【颁布单位】 175 【实施日期】 海关法规
【法规层次】 100 【文  号】 全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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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字】

《海关总署关于废止<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对外商投资企业进出口货物监管和征免税办法>的决定》已于20101115日经海关总署署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131日起施行。

署长    盛光祖

二〇一〇年十二月十五日

 

海关总署关于废止《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

对外商投资企业进出口货物监管和

征免税办法》的决定

 

为适应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现决定废止199291以海关总署第29号令公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对外商投资企业进出口货物监管和征免税办法》。

本决定自201131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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