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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财政厅关于同意厦门兴信实投资顾问有限公司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乙级资格证书记载事项变更的通知

【时 效 性】 闽财购〔2013〕35号 【颁布日期】
【颁布单位】 170 【实施日期】 101100
【法规层次】 100 【文  号】 福建
【首选类别】 【次选类别】
【其它类别】 【其它类别】
【关 键 字】

福建省财政厅关于同意厦门兴信实投资顾问有

限公司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乙级资格证书

记载事项变更的通知

 

厦门兴信实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你公司申请变更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乙级资格证书记载事项的申报材料悉。

根据《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资格认定办法》(财政部第61号令)的有关规定,经审查,同意你公司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乙级资格证书记载事项变更:原注册资金由“200万元”变更为“300万元”。请按照《政府采购法》等规定,依法从事政府采购代理业务。

                                        

 

福建省财政厅

2013年7月3

主办单位:北京京人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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