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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印发《企业财产损失审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时 效 性】 冀国税二发[1995]60号 【颁布日期】
【颁布单位】 【实施日期】 100108
【法规层次】 100 【文  号】 河北
【首选类别】 【次选类别】
【其它类别】 【其它类别】
【关 键 字】

各市、地国家税务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和国家税务总局的有关规定,并结合我省情况制定了《企业财产损失审批管理暂行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一、各地可根据当地情况制定具体的贯彻落实意见,切实抓好这项工作。

    二、《企业财产损失申报表》由市、地国家税务局按照省国家税务局制定的样式,统一印制,发放使用。

    三、执行中有什么问题,请及时向省国家税务局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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