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时 效 性】 | 京财会[1994]1379号 | 【颁布日期】 | |
| 【颁布单位】 | 【实施日期】 | 101103 | |
| 【法规层次】 | 100 | 【文 号】 | 北京 |
| 【首选类别】 | 【次选类别】 | ||
| 【其它类别】 | 【其它类别】 | ||
| 【关 键 字】 | |||
市属各单位,各区、县财政局,各财政分局:
为了更好地执行新企业会计制度,现将财政部(94)财会字第31号关于印发《企业执行现行会计制度有关问题的解答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单位实际认真执行。在执行中有何问题,请及时告诉我局。
附件:财政部关于印发《企业执行现行会计制度有关问题的解答》的通知〔(94)财会字第31号〕国务院各有关部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
现将《企业执行现行会计制度有关问题的解答》印发给你们,如在执行中有什么问题,请及时告我部。
附:企业执行现行会计制度有关问题的解答(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