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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举办重大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培训班的通知

【时 效 性】 发改办投资[2013]482号 【颁布日期】
【颁布单位】 107 【实施日期】 106100
【法规层次】 100 【文  号】 全国
【首选类别】 【次选类别】
【其它类别】 【其它类别】
【关 键 字】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发展改革委,国务院各部门、直属机构办公厅(室),各中央管理企业,各有关工程咨询机构:

为切实做好重大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我委先后印发了《国家发展改革委重大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暂行办法》(发改投资[2012]2492号)和《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印发重大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社会稳定风险分析篇章和评估报告编制大纲(试行)的通知》(发改办投资[2013]428号)。

为帮助各地方、部门、企业和工程咨询机构更好地理解掌握上述文件精神,我委委托中国工程咨询协会于近期举办重大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培训班。培训班的具体时间由中国工程咨询协会另行通知(详细信息请访问中国工程咨询网:www.cnaec.com.cn)。请根据各自实际情况和需要组织有关人员报名参加。

联系人:

中国工程咨询协会  张惠萍,010-8833763268364846

国家发展改革委投资司  谭成文,010-68501408

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

20132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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