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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2年村级公益事业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工作的通知

【时 效 性】 苏农改办[2012]1号 【颁布日期】
【颁布单位】 155 【实施日期】 101100
【法规层次】 100 【文  号】 江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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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它类别】 【其它类别】
【关 键 字】

各市、县(市)综改办、农工办(部、委)、财政局,镇江市及所属县(市)农委,省农垦集团总公司:

2011年,各地按照省的部署和要求,认真贯彻落实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政策,精心组织实施奖补项目建设,有效改善了农民生产生活条件,促进了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根据国务院综改办《关于做好2012年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预算安排等事项的通知》(国农改办〔201117号)精神,现就我省做好2012年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抓紧做好财政奖补项目选定工作。2012年省财政补助各地的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资金额度仍按上年核定数安排,实行一事一议筹资筹劳的县(市、区),苏北、苏中地区和苏南部分县(市、区)奖补比例仍分别为11.411.211,其余县(市、区)奖补比例仍为10.52011年奖补工作获奖县(市、区)的奖励资金纳入2012年省奖补资金总额,一并安排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各地要加大政策宣传力度,及早进行工作部署,利用春节前后外出打工人员返乡期间召开村民会议或代表会议议定奖补项目,按规定程序申报。项目经县(市、区)人民政府审定后,于4月底前报省综改办、省农委备案(市辖区须经省辖市审核,由省辖市汇总后报省)。经审定的项目要抓紧组织实施,确保10月底前竣工。要及时将2012年度基本奖补、专项奖补相关信息全部录入财政部一事一议财政奖补监管系统。

二、统筹安排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的立项要以村民一事一议筹资筹劳为基础,严格履行民主议事和审核报批等程序,优先安排经济薄弱村和规划保留村的公益事业建设项目。要着 眼于农民长远受益和普遍受益,按照一次规划、分年实施的要求推进奖补项目建设。当前和今后几年,仍要把村内道路建设作为奖补重点,集中财力,加大投入,力争十二五期末在全省全面完成村内主路硬化任务。要注意完善村内路网配套及与外部的交通连接,充分拓展奖补项目的整体效应。在村内道路建设任务基本完成的地方,应根据农民意愿,采取以奖代补方式开展村庄环境综合整治项目建设,有条件的地方,可在规划保留村点实行整村推进方式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示范村

三、严格执行政策,加强项目质量监管。要规范实施农民民主议事程序,严格实行筹资筹劳上限控制,向农民筹集的资金必须全部用于议定项目,确保不被挪用、平调。要进一步完善一事一议奖补项目招投标制度,对道路、桥梁、小型水利设施等建设项目,可根据近年工程建设成本并参照市场价格合理确定招投标指导价,由县(市、区)主 管部门或乡镇统一进行招投标,努力提高招投标质量。要强化对项目实施过程的检查监督,在县(市、区)范围内,同类项目要统一建设标准,实行行政监督、专业监督和农民群众民主监督相结合的办法对项目建设过程进行监控,项目竣工后要组织专业部门进行检测,以确保工程质量。为降低工程监理成本和提高监理质量,可 以以县(市、区)为单位统一聘请监理单位,划分片区对工程建设项目进行监理。要坚持建管并重,一事一议奖补财政项目建成后应及时落实管护主体,明确管护责任,保证工程项目长期发挥效益。

四、进一步规范财政奖补资金管理。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资金要分解落实到具体项目,实行项目预决算、绩效评价等制度,确保资金按预算使用并取得实效。省财政下达的基本奖补资金和农桥建设、村庄河 塘整治、村庄建设与环境整治等一事一议专项奖补资金以及市、县(市、区)安排的配套资金,要及时在对村级一事一议的补助科目中列支。奖补资金要按施工 合同及时拨付,保证项目建设需要,项目竣工验收合格后办理资金清算,并将资金使用情况向村民公示,接受社会监督。一事一议基本奖补资金项目的监理费、检测费、标识牌制作费,要本着节约的原则从紧安排,列入工程建设成本;由县(市、区)统一支付的要在预算 和决算中单独列出,不须分列到各具体项目。要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对资金使用和拨付情况进行专项检查,对截留挪用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资金的违规违纪行为要进行严肃处理。

五、做好财政奖补项目的基础管理工作。要规范项目档案管理,按照省制定的项目档案规范文本(见附件一)分项目建档,归档内容要简洁明了。工程招投标文件、监理合同等有关资料,可作为附件由县 (市、区)统一单独建档。项目标识牌要按照节约、美观、内容齐全的要求,参照省推荐的式样由县(市、区)统一制作(见附件二)。继续做好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工作考核,按照省综改办、省农委、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江苏省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工作考评暂行办法>的通知》(苏农改办[201115号)规定的考评指标及评分标准,省将于年底前对各地2012年度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工作进行检查考评,对管理规范、工作成效显著的单位予以奖励,奖励资金用于次年奖补项目建设;对存在严重违纪违规问题的单位,省将予以通报批评,并扣减其下年度省奖补资金。

以上通知,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

1、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档案规范文本

2、推荐的标识牌式样

二〇一二年一月十六日

主办单位:北京京人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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