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 效 性】 | 渝府办发 〔2013〕 23号 | 【颁布日期】 | |
【颁布单位】 | 174 | 【实施日期】 | 101103 |
【法规层次】 | 100 | 【文 号】 | 重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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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它类别】 | 【其它类别】 | ||
【关 键 字】 |
各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
为落实全国假日旅游部际协调会议《关于做好2013年春节假日旅游工作的通知》(假日办发〔2013〕1号)精神,紧紧围绕“重庆非去不可”这一宣传主题,切实做好我市2013年春节假日旅游工作,确保中外旅游者在重庆度过平安、欢乐、祥和的春节,经市政府同意,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切实落实安全责任,保障假日旅游安全有序
(一)落实安全责任。市假日办和各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要加强对假日旅游安全工作的协调和领导,全面落实安全责任。在春节假日旅游工作中,要完善安全工作责任制,确保责任落实到位;要严格执行春节期间各类旅游节庆活动的安全审查和管理制度,认真落实“谁主办、谁负责,谁审批、谁管理”的原则,严防发生群死群伤事故;要进一步完善各类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熟练掌握各项工作程序,做到一旦发生问题能够快速反应,并确保信息畅通、快速跟进、措施到位,将损失和影响降到最低程度。
(二)抓好出行安全。春节探亲、返乡、旅游等各方面人流汇集,交通安全压力大,全市各级假日旅游协调机构要协调有关部门加强运力保障、运营监管和旅游点的客流疏导;要制订应对雨雪冰冻、大雾天气的应急预案,避免大范围的游客滞留;要加强路况、车况的检查和维护,严查非法运营和超载超时运营,增加重点时段、路段、道口的警示标志,增强警力部署,确保不发生重特大旅游交通事故。
(三)认真排查安全隐患。春节期间,市假日办要对各区县(自治县)旅游安全工作进行督查。各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要督促对本行政区域内旅游相关企业进行安全大检查,消除隐患。重点做好对交通集散地、游客集散地、旅游住宿设施、娱乐设施、旅游餐饮场所、旅游景区及大型游乐设施等的联合检查,确保电梯、游乐设施及消防设备的正常使用。凡达不到要求的,一律停业整顿,确保不发生危害游客人身安全的事故;要重视出境旅游、乡村旅游、自驾游、自助游的安全引导和提示,及时做好安全管理和应急救助准备。
二、规范旅游市场秩序,提升假日旅游服务水平
(一)规范旅游市场秩序。物价、商贸、工商、旅游等部门要加强对假日旅游市场的规范和引导,加强假日旅游市场监管,查处各种非法经营行为,严厉打击哄抬价格、以次充好、强迫或变相强迫消费、不按合同履行义务等违法违规行为。加大对失信行为的查处力度,规范旅游经营行为。做好对游客投诉的受理工作,确保投诉电话24小时畅通。
(二)提升旅游服务质量。引导旅游接待单位开展诚信服务、文明服务,提高信息咨询、运输售票、住宿餐饮、导览参观、医疗卫生等服务质量和水平。重点旅游景区景点要做好重点地段扩容、安全防护设施修缮、旅游高峰时段分流等服务工作。景区金融服务网点要适当延长营业时间,满足游客需求。
(三)丰富旅游市场供给。针对春节旅游市场特点,积极组织推出内涵丰富、群众参与性强的传统文化旅游节庆活动以及民俗旅游、乡村旅游、冰雪旅游、文化旅游、康体健身等假日旅游产品,满足多层次的大众旅游消费需求。完善公共休闲场所和休闲设施,鼓励博物馆、文化体育场馆和旅游景点扩大免费开放范围,倡导健康向上、形式多样的假日休闲活动。引导旅游企业继续开展多种惠民服务,开展跨区域协作,增强旅游便利性,让假日旅游惠及广大人民群众。深入挖掘农村民俗文化,进一步提升乡村旅游服务水平,推动城市周边休闲度假旅游发展,满足城镇居民假日旅游消费需求。
三、完善旅游公共服务,确保假日旅游工作运转顺畅
旅游、气象、卫生、食品药品监管等部门要针对假期跨区域旅游增多的特点,进一步加强部门、区县之间的协同配合,做好市场对接,优化服务流程,拓展信息渠道。要综合运用广播、电视、报纸、手机短信、“12301”电话以及车站、广场、景点信息屏等多种渠道,建立健全假日旅游信息服务平台,动态发布交通、住宿、游览、气象、卫生以及假日市场供求、价格等实用信息,引导群众错峰出行、理性出游。
四、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做好假日旅游值班工作
全市各级假日旅游协调机构、市级假日旅游信息统计部门、重点旅游景区假日办要向社会公布旅游投诉和咨询电话,春节期间要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及时有效处理游客投诉,解决假日旅游中的矛盾和问题。发生重大事件和安全事故要在规定时限内上报并按规定续报。凡因值班值守脱岗影响信息畅通,瞒报、迟报、漏报延误处置的,将对相关单位予以通报批评并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全市各级假日旅游协调机构要切实做好假日旅游协调工作,认真履行职责,保持联络畅通,确保运转高效。各区县(自治县)假日旅游协调机构和市级假日旅游信息统计部门要将假日旅游的市场预测情况、准备工作情况、工作建议等有关信息,及时报送市假日办。
各区县(自治县)假日旅游协调机构要在2013年1月31日前,将带班主要负责人姓名及联系方式(值班座机电话及手机号码)报送市假日办。联系人:周绍伟,联系电话:63236171、13452485519,传真:63236017。
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