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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强化个人所得税征收管理的通知》的通知

【时 效 性】 苏地税发[1997]93号 【颁布日期】
【颁布单位】 【实施日期】
【法规层次】 100 【文  号】 江苏
【首选类别】 【次选类别】
【其它类别】 【其它类别】
【关 键 字】

各省辖市地方税务局,常熟市地方税务局,省地方税务局直属分局:

    现将国税发[1997]62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强化个人所得税征收管理的通知》转发给你们,清各地结合全省个人所得税工作会议精神和《关于进一步加强个人所得税征收管理的通知》(苏地税发[1997]3号)要求认真贯彻执行,进一步强化个人所得税代扣代缴工作,加强对个体户和外籍人员的征管,抓好高收入者和高收入行业的专项检查,为使我省个人所得税工作再创佳绩而努力奋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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