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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关于同意专科学历教育高等学校备案的函

【时 效 性】 教发函[2013]97号 【颁布日期】
【颁布单位】 111 【实施日期】 106100
【法规层次】 100 【文  号】 全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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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它类别】 【其它类别】
【关 键 字】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国务院授权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审批设立高等职业学校有关问题的通知》和《教育部关于“十二五”期间高等学校设置工作的意见》等文件有关规定,经对有关省(区、市)人民政府批准设立并报我部备案的高等学校进行审核,现将同意备案的54所专科学历教育高等学校予以公布(名单见附件12),同时撤销这些学校中原有建校基础的建制。

专此函告。

附件:

1. 新建立的专科学历教育高等学校名单(42所).xls

2. 更名、合并的高等职业学校名单(12所).xls

主办单位:北京京人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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