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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财政部办公厅 工信部办公厅关于组织推荐2011年国家重大科技成果转化项目的通知

【时 效 性】 京财经一〔2011〕460号 【颁布日期】
【颁布单位】 103 【实施日期】 101100
【法规层次】 100 【文  号】 北京
【首选类别】 【次选类别】
【其它类别】 【其它类别】
【关 键 字】

转发财政部办公厅 工信部办公厅

关于组织推荐2011年国家重大科技成果

转化项目的通知

各区县财政局、工业主管部门:
    为贯彻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推动产学研用紧密结合,加快科技成果向现实生产力转化,提高企业技术创新能力,推进工业经济转型升级和经济发展方式转变,财政部办公厅、工信部办公厅印发了《关于组织推荐2011年国家重大科技成果转化项目的通知》(财办建〔2011〕30号),现转发你们,请各区县财政局会同工业主管部门按照通知要求,联合向市财政局、市经济和信息化委推荐科技成果转化项目。项目材料请于4月15日前送达市财政局、市经济和信息化委。
   
    附件:《关于组织推荐2011年国家重大科技成果转化项目的通知》(财办建〔2011〕30号)

                                二  ○  一  一  年  三  月  三  十  一  日

主题词:财政  科技成果  转化  通知 

北京市财政局办公室                   2011年3月31印发

附件:《关于组织推荐2011年国家重大科技成果转化项目的通知》(财办建〔2011〕30号)

主办单位:北京京人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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