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 效 性】 | 发改办环资[2010]2969号 | 【颁布日期】 | |
【颁布单位】 | 107 | 【实施日期】 | 106100 |
【法规层次】 | 100 | 【文 号】 | 全国 |
【首选类别】 | 【次选类别】 | ||
【其它类别】 | 【其它类别】 | ||
【关 键 字】 |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发展改革委(经委、经贸委、经信委、工信委、工信厅)、财政厅(局)、财务局,有关企业:
自
一、高效节能空调推广数量
根据各企业上报的高效节能空调推广数量和各地推广信息核查结果,
二、推广信息核查情况
各地切实落实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的部署要求,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精心组织,委托有责任心、工作能力强的执行机构,采取以入户调查为主的方式,认真核查,推广信息核查工作进展顺利。从各地情况看,北京、江苏、河北等地区高度重视、组织得力、方法适用、措施到位,入户核查率高,核查工作做得较好,内蒙古、海南、青岛等少数地区对核查工作重视程度还有待提高、方案还不完善,核查入户成功率不高,工作有待进一步加强。从地方核查的结果看,温州月兔、广东格兰仕、沈阳三洋等少数企业推广信息收集混乱,操作不规范,推广信息不符合率较高。
三、进一步做好监督管理工作
各地节能主管部门、财政部门要充分认识实施节能产品惠民工程,大力推广高效节能产品的重要意义,进一步增强责任感,把监督管理工作作为维护政策严肃性、保护消费者利益、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率的一项重要的日常工作,加强领导、创新机制、完善方案、强化措施、认真负责,切实做好节能产品惠民工程的监督管理工作。
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
财 政 部 办 公 厅
二〇一〇年十一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