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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从事期货经纪咨询服务、培训等业务的企业是否作为经纪人管理问题的答复

【时 效 性】 工商市字[1997]第88号 【颁布日期】
【颁布单位】 【实施日期】 工商法规
【法规层次】 100 【文  号】 全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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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字】

    广西壮族自治区工商行政管理局:

    你局《关于从事期货经纪咨询服务、培训等业务的企业是否作为经纪人管理问题的请示》(桂工商报字(1996)33号)收悉。经研究,答复如下:

    一、经核准只从事期货经纪咨询服务、培训服务的企业不是经纪人,不属《经纪人管理办法》的调整范围。

    二、经核准只从事期货经纪咨询服务、培训服务的企业,一律不得从事期货经纪业务。

    三、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应加强对从事期货经纪咨询服务、培训服务的企业的监督管理。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
1997-03-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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