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政策法规库>其他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公告2013年第14号

【时 效 性】 公告2013年第14号 【颁布日期】
【颁布单位】 175 【实施日期】 106100
【法规层次】 100 【文  号】 全国
【首选类别】 【次选类别】
【其它类别】 【其它类别】
【关 键 字】

依据《行政许可法》、《成品油市场管理办法》和《原油市场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经审核,决定赋予中国航油集团浙江石油有限公司、中化石油湖南有限公司、茂名普天商贸发展有限公司、山东章临石油化工有限公司、重庆商投石化有限公司、陕西盛隆石化有限公司、安徽华庆石化实业有限公司成品油批发经营资格。

赋予岳阳和诚石油化工有限公司、茂名市中油天源油品仓储有限公司成品油仓储经营资格。

赋予中化珠海石化储运有限公司原油仓储经营资格。

注销中国石化武汉石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汉阳批发部、中国石化集团安徽石油总公司、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安徽宿州肖县石油分公司、合肥石油销售有限公司、安徽省物资能源有限公司成品油批发经营资格。

注销山东章临石油化工有限公司、安徽华庆石化实业有限公司成品油仓储经营资格。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
2013年2月27

 

主办单位:北京京人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页面访问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