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政策法规库>其他法规

云南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印发“外出经营证及有关问题”的通知

【时 效 性】 云地税发[1996]249号 【颁布日期】
【颁布单位】 【实施日期】
【法规层次】 100 【文  号】 云南
【首选类别】 【次选类别】
【其它类别】 【其它类别】
【关 键 字】

各地、州、市地方税务局,大理、个旧市地方税务局:

    根据我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建筑安装企业所得税纳税地点问题的通知》(云地税发[1996]12号)规定,现将使用“云南省建筑安装企业外出经营证”(格式附后)的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为了加强省与省之间的协作关系,凡我省建筑安装企业到省外从事施工作业的经营证,由省地税局审核填发,并编号管理。

    二、建筑安装企业在省内跨地、州、市从事施工作业的经营证,由所在地、州、市地方税务局审核填发,并编号管理。

    三、建筑安装企业在地、州、市内跨市、县从事施工作业的经营证,由所在县、市地税局审核填发,并编号管理。

    四、请各级地税机关加强对外出经营证的使用和管理,严防企业所得税税款流失。

    五、各地按规定格式负责印制。

主办单位:北京京人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页面访问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