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 效 性】 | 苏政复〔2012〕72号 | 【颁布日期】 | |
【颁布单位】 | 155 | 【实施日期】 | 行政法规 |
【法规层次】 | 118 | 【文 号】 | 江苏 |
【首选类别】 | 【次选类别】 | ||
【其它类别】 | 【其它类别】 | ||
【关 键 字】 |
扬州市人民政府:
你市《关于要求增补〈南水北调东线输水干线高邮市北澄子河三垛西大桥断面达标方案〉工程项目的请示》(扬府发〔2012〕42号)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对《南水北调东线输水干线高邮市北澄子河三垛西大桥断面达标方案》(以下简称《达标方案》)工程项目进行适当增补。增补工程项目主要包括对北澄子河上游的穿心河、玉带河、承志河、元沟子河等河道进行拓宽、疏浚、截污、生态修复等综合整治。工程投资控制在2.2亿元以内,具体须按基本建设程序进行审核批准。
二、按照省政府关于南水北调治污工程资金筹集和补助办法,增补工程项目建设资金由地方自筹为主,省通过争取中央三河三湖资金支持及省南水北调工程建设基金安排等渠道,补助40%左右,具体分别按项目类型进行申报。
三、实施《达标方案》增补工程项目,对于削减北澄子河污染物总量、有效改善南水北调水质具有重要作用。望你市高度重视,加强组织协调,加大资金投入,抓紧组织实施增补工程项目,并认真抓好已建工程的维护运行,充分发挥工程治污效益,确保2012年年底前实现断面水质稳定达标。
江苏省人民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