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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修改计会管理目标考核评比办法的通知

【时 效 性】 京地税计[1999]34号 【颁布日期】
【颁布单位】 【实施日期】
【法规层次】 123 【文  号】 北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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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字】

各区、县地方税务局、各分局:

    根据市局党组提出的“新机制、新模式”的要求,本着“规范内容、统一标准、量化指标、合理测评、科学定性”的考核原则,我们对原有的《计会工作目标管理考核评比办法》的相关项目进行了修改、调整,使其不断趋向科学合理,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本规定重点突出了日常工作的管理和制度落实情况的检查力度,同时也是全系统“双文明”考核中计会工作的考核内容。现将有关考核的具体项目规定如下:

    一、考核项目

    1.组织收入;

    2.计会管理;

    3.重点工作。

    二、考核范围

    根据市局党组的意见,组织收入工作是对各区县局进行考核,由计会处负责具体的考核事宜。

    计会管理和重点工作是对各区县局、直属分局计会科进行考核。

    三、考核办法

    1.组织收入的季度基础分为20分。在不超过基础分的10%范围内设立了奖励分。

    2.计会管理的季度基础分为25分;重点工作的季度基础分为5分。在不超过基础分的10%范围内设立了奖励分,分别对计会管理和重点工作进行奖励。

    3.按季度进行考核,每月根据各区县局发生的问题,除及时联系核实外,市局以下发《差错通知书》的形式,通知各区县局计会科,两天之内市局没有收到区县反馈意见,视为情况属实,作为扣分依据。

    4.每季通报各区县、直属分局目标完成情况。

    四、考核标准

    (一)组织收入 基础分20分

    考核内容:

    依据市局下达的全年市、区两级工商税收计划指标,按收入进度分季进行考核。

    考核标准:

    1.一季度完成全年收入计划(市区两级汇总)23%;二季度累计完成50%; 三季度累计完成75%; 四季度完成全年收入计划的记满分。

    2.完成季度收入计划(市区两级汇总),超收2%以上(含2%)的加1--2分。

    3.市区两级实际完成分别高于全市平均增长幅度,或市、区两级实际完成达到10亿元以上,其增长幅度接近全市平均增长幅度的加1--2分。

    4.市、区两级收入进度未达到季度要求的酌情减分。

    5.各区(县)局年度计划建议数与实际完成数增减幅度在5%以内的,酌情加分。

    (二)计会管理 基础分25分

    考核内容:

    1.报表。包括计划报表,会计报表,统计报表,票证报表,经费报表,以及市局临时布置的各类报表,还包括通讯传送的所有报表和未纳入通讯传送的各种报表(含电话报数表)。规定需通讯传送的报表,在上报时要同时打印上报正式统一格式的报表。

    会统票证报表考核时间口径。一季度:年报、1月、2月;二季度:3月、4月、5月;三季度:6月、7月、8月;四季度:9月、10月、11月。

    2.各类报告。包括收入分析报告,季度统计分析报告,票证检查半年报告,以及制度执行情况半年自查报告。

    收入分析报告:内容要充实,数据详实,层次分明,每月税收的增减变化要掌握在80%以上;要附分级次《各项税收完成情况月报表》。

    季度统计分析报告:以《税收计会统工作制度》中有关统计分析的内容和范围,有重点进行分析,自选题目或统一命题。

    票证检查半年报告:要求定期清理,及时反映检查情况,并针对存在的问题制定相应措施。

    制度执行情况半年自查报告:以京地税计[1997]614号《关于建立计会工作监督检查制度的通知》中的检查要求,对照市局下发的有关制度和规定及有关文件精神,对各科、所的计会工作进行全方位的监督检查,在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必须全面、如实反映。

    考核标准:

    1.报表类

    (1)各类报表均无差错的得满分,各类报表连续3个月均无差错的加1--2分。

    (2)数字准确,口径统一。报表的各项数字必须符合实际情况,没有估计、推算、虚编等情况;报表之间必须衔接,各项数字没有逻辑性和技术性差错;通讯数据与报表数据必须一致。凡经市局审核发现上报的报表有漏报、错报、字迹模糊等问题每项减0.1分;报表内、报表间数字逻辑关系不对,每笔减0.1分;入库报表与银行收入月报进行核对,如不相符加倍减分;通讯上作业名、数据名参数文件与要求不符合的减0.2分;通讯数字与打印报表数字不一致,以打印报表数字为准,出现差错包括漏报、错报,每笔减0.3分。

    (3)报送及时。按照市局规定日期报送,计算机通讯报表与打印报表均以报到市局计会处的时间为准。每迟一天减0.5分。同时还必须按规定补报。

    (4)内容完整。各项内容要按规定填报齐全,不得遗漏,做到:编报单位(图章)、级次、日期、局长、科所长、复核、制表人姓名的章戳填写齐全(打印报表要求每自然页上必须注明单位、级次、月份三项内容),漏一项减0.1分;不按时报送票证用量计划表和不按时汇缴工本费各减0.1分。

    2.报告类

    (1)保质保量完成任务得满分。

    (2)各种报告内容重点突出,有一定的理论水平,所反映的情况数字完整真实,情况详细清晰,分析科学有据,反映经济发展状况对税收的影响程度,并对工作能起到一定的指导作用,具有准确性、及时性和实效性,经市局推荐的优秀报告加1--2分。

    (3)超额完成工作任务并引起有关部门重视、被采纳的加1--2分。

    (4)每季收入分析预计数和实际入库数超短幅度超过5%减1分。

    (5)报告内容平淡,重点不突出,情况不属实,数字堆砌,缺少分析,层次不清,减1--2分。

    (6)不按规定时间报送,每迟一天减1分,依此类推减分。

    所有上报的报告,均按B5纸打印上报便于归档检查。

    3.各类报告报送时间:

    (1)每月收入分析报告,次月4日。

    (2)统计分析报告,季内最后一个月25日。

    (3)票证检查报告和制度执行情况自查报告,7月20日、1月20日。

    (三)重点工作 基础分5分

    考核内容:

    1.制度执行情况的检查。以现行有效的各项制度、规定以及有关文件精神为依据,有重点的对各科、所进行专项检查和全面检查。

    2.专题调研以及季度临时性工作。

    考核标准:

    1.不按有关规定建立健全工作制度或有制度不执行的,有重大事项不报告的,经抽查发现问题的酌情减分。

    2.对丢失完税证、印花税票、各种标志、以及有关税收基础资料和税款的酌情减分,属于计会科直接责任的取消当年评选先进单位的资格。

    五、本规定自1999年1月1日执行,与本规定有抵触的请执行本规定。

    一九九九年一月十二日

主办单位:北京京人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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