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政策法规库>其他法规

山东省国家税务局关于简化出口货物退(免)税单证备案管理制度的通知》的通知

【时 效 性】 鲁国税函[2009]69号 【颁布日期】
【颁布单位】 【实施日期】
【法规层次】 121 【文  号】 山东
【首选类别】 【次选类别】
【其它类别】 【其它类别】
【关 键 字】

各市国家税务局(不发青岛)(此件不另发纸质文件):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简化出口货物退(免)税单证备案管理制度的通知》(国税函[2009]104 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同时山东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印发《山东省出口货物退(免)税单证备案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鲁国税发[2007]14号)第七条、第十一条1-6 款、第十二条自2009年4 月1 日起停止执行。

  二OO九年三月二十日

主办单位:北京京人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页面访问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