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政策法规库>其他法规

云南省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修订后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纳税申报办法》的通知

【时 效 性】 云国税征字[1995]68号 【颁布日期】
【颁布单位】 【实施日期】 100100
【法规层次】 100 【文  号】 云南
【首选类别】 【次选类别】
【其它类别】 【其它类别】
【关 键 字】

各地、州、市国家税务局,大理、个旧市国家税务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修订后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纳税申报办法〉的通知》(国税发[1995]196号)转发给你们,并就有关问题补充通知如下,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国家税务总局制定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纳税申报办法》,是堵塞税收漏洞,加强税收征管基础制度建设,规范对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征收管理的一项重要措施,各级国税机关务必高度重视,认真贯彻落实,保证从1996年1月1日起执行。

    二、抓好对内对外的培训工作。各地接文后要立即对国税干部进行培训,并在1995年底前,对所有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财会人员进行一次培训。

    三、《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纳税申报办法》中涉及的有关表格,由各地依照其统一的格式印制和发放。未作统一规定的,由各地根据实际情况自行确定。

    四、《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纳税申报办法》实施后,原云国税征字(1995)36号文件中要求纳税人填报的附件2(专用发票领用存情况报表)不再报送。

    五、各地在执行中有何问题,请及时向省局反映。

主办单位:北京京人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页面访问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