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 效 性】 | 法〔2011〕160号 | 【颁布日期】 | |
【颁布单位】 | 175 | 【实施日期】 | 行政法规 |
【法规层次】 | 118 | 【文 号】 | 全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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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字】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印发《民事申请再审案件诉讼文书样式》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解放军军事法院,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生产建设兵团分院:
2011年1月,最高人民法院在广州召开第一次全国民事再审审查工作会议,各高级人民法院就修改和完善民事申请再审案件诉讼文书样式提出了很好的意见和建议。为了更好地指导各级人民法院正确适用民事诉讼法及相关司法解释,进一步规范和统一民事申请再审案件诉讼文书的制作,结合民事再审审查工作实际,特制定《民事申请再审案件诉讼文书样式》,现印发给你们。在适用本文书样式过程中有何问题,请及时报告最高人民法院。
特此通知。
二○一一年四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