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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转发《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管理办法》和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清缴工作规程》的通知

【时 效 性】 沪税外[1997]111号 【颁布日期】
【颁布单位】 【实施日期】
【法规层次】 121 【文  号】 上海
【首选类别】 【次选类别】
【其它类别】 【其它类别】
【关 键 字】

    各区、县税务局、外税分局、浦东新区财税局、海洋石油分局:

    近接《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管理办法>的通知》(国税发[1997]103号)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工作规程>的通知》(国税发[1997]104号),现将这二个文件转发你局,请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附件一:国税发[1997]103号

    附件二:国税发[1997]104号( 略)

    上海市国家税务局
上海市地方税务局
1997年8月20日

主办单位:北京京人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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