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国税发[1999]221号《关于印发〈增值税防伪税控系统管理办法〉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迅速组织学习,认真贯彻执行。执行过程中有什么问题和建议,及时上报省局。省局将制定实施细则另文下发。
附件: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增值税防伪税控系统管理办法》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