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政策法规库>其他法规

关于调整广东省突发事件应急管理专家有关问题的通知

【时 效 性】 粤府函〔2010〕299号 【颁布日期】
【颁布单位】 151 【实施日期】 101103
【法规层次】 100 【文  号】 广东
【首选类别】 【次选类别】
【其它类别】 【其它类别】
【关 键 字】

各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各有关单位:

广东省第一届突发公共事件应急管理专家自20078月以来,为加强和完善全省行政决策专家决策相结合的应急管理决策机制发挥了重要作用,为有效预防和科学应对突发事件做出了突出贡献,顺利完成了3年聘期内的各项工作任务。根据应急管理工作需要,在广泛征求意见基础上,对原有应急管理专家库、专家组专家进行了调整。

调整后专家库专家173名,涉及5大类115个领域,其中自然灾害类44名,事故灾难类45名,公共卫生事件类38名,社会安全事件类26名, 综合管理类20名;专家组专家47名,涉及5大类45个领域,其中自然灾害类10名,事故灾难类10名,公共卫生事件类10名,社会安全事件类8名,综合 管理类9名;顾问两名。

附件:

1.广东省第二届突发事件应急管理专家组专家名单

2.广东省第二届突发事件应急管理专家库专家名单

广东省人民政府

年十二月十六日

主办单位:北京京人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页面访问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