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 效 性】 | 粤府函〔2010〕299号 | 【颁布日期】 | |
【颁布单位】 | 151 | 【实施日期】 | 101103 |
【法规层次】 | 100 | 【文 号】 | 广东 |
【首选类别】 | 【次选类别】 | ||
【其它类别】 | 【其它类别】 | ||
【关 键 字】 |
各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各有关单位:
广东省第一届突发公共事件应急管理专家自2007年8月以来,为加强和完善全省“行政决策”和“专家决策”相结合的应急管理决策机制发挥了重要作用,为有效预防和科学应对突发事件做出了突出贡献,顺利完成了3年聘期内的各项工作任务。根据应急管理工作需要,在广泛征求意见基础上,对原有应急管理专家库、专家组专家进行了调整。
调整后专家库专家173名,涉及5大类115个领域,其中自然灾害类44名,事故灾难类45名,公共卫生事件类38名,社会安全事件类26名, 综合管理类20名;专家组专家47名,涉及5大类45个领域,其中自然灾害类10名,事故灾难类10名,公共卫生事件类10名,社会安全事件类8名,综合 管理类9名;顾问两名。
附件:
1.广东省第二届突发事件应急管理专家组专家名单
2.广东省第二届突发事件应急管理专家库专家名单
广东省人民政府
二○一○年十二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