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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财政局关于重新印发北京市会计工作达标升级考核标准的通知[失效]

【时 效 性】 京财会[1997]1296号 【颁布日期】
【颁布单位】 【实施日期】 101103
【法规层次】 100 【文  号】 北京
【首选类别】 【次选类别】
【其它类别】 【其它类别】
【关 键 字】

市属各单位、各区县财政局、燕山财政局、开发区财政分局:

    现将修改后的《北京市会计工作达标升级考核标准》印发给你们,新标准自一九九八年一月一日起执行,旧标准同时废止。请及时组织财会人员和各级评委学习,并在今后会计工作达标升级工作中贯彻执行。

    

主办单位:北京京人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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