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 效 性】 | 商贸函[2011]1131号 | 【颁布日期】 | |
【颁布单位】 | 175 | 【实施日期】 | 106100 |
【法规层次】 | 100 | 【文 号】 | 全国 |
【首选类别】 | 【次选类别】 | ||
【其它类别】 | 【其它类别】 | ||
【关 键 字】 |
根据《货物进出口管理条例》和《出口商品配额管理办法》的规定,现公布2012年钨、锑等有色金属出口(供货)企业名单,下达第一批出口配额,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12年第一批有色金属出口配额下达量为年度总量的60%。
二、2012年第一批有色金属出口配额主要参照各企业2009年到2011年10月的产量、出口数量、出口金额进行计算。
三、请将配额尽快下达至相关企业。
二〇一一年十二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