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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开展税收志愿服务活动的意见

【时 效 性】 鄂地税发〔2009〕60号 【颁布日期】
【颁布单位】 【实施日期】
【法规层次】 124 【文  号】 湖北
【首选类别】 【次选类别】
【其它类别】 【其它类别】
【关 键 字】

各市、州、直管市、林区地方税务局,省局各处(室)、各直属单位: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开展税收志愿服务活动的意见》(国税函〔2009〕71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学习,围绕“服务科学发展、共建和谐税收”主题,紧密结合本地实际、结合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加强领导,强化宣传,扎实稳步推进此项活动,进一步提高纳税服务水平,增强地税干部的服务意识,促进培育全省地税系统良好的文明风尚。

  湖北省地方税务局
二九年三月六日

主办单位:北京京人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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