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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表彰“十一五”期间获国家和省重大科技成果奖励高校的通知

【时 效 性】 苏政办发〔2011〕86号 【颁布日期】
【颁布单位】 155 【实施日期】 行政法规
【法规层次】 118 【文  号】 江苏
【首选类别】 【次选类别】
【其它类别】 【其它类别】
【关 键 字】


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省各委办厅局,省各直属单位:

“十一五”以来,全省高校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大力实施科教兴省与人才强省战略,加快推动科技创新和产学研结合,有力促进了全省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为激励先进,经省人民政府同意,决定对“十一五”期间获国家和省重大科技成果奖励的南京大学等24所高校予以通报表彰。

希望受表彰的高校发扬成绩、再接再厉,为全省发展大局作出新的贡献。全省各高校要认真学习贯彻胡锦涛总书记在庆祝清华大学建校100周年大会上的重要讲话和对江苏工作“六个注重”的指示精神,按照省委十一届十次全会和实施创新驱动战略、推进科技创新工程的决策部署要求,紧紧围绕“十二五”发展主题主线,积极实施科技创新工程,大力提升人才培养水平,大力增强科学研究能力,大力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力推进文化传承创新,全面提高高等教育质量,为加快建设创新型省份、又好又快推进“两个率先”提供强有力的人才保证和智力支撑。

二○一一年六月二十三日

主办单位:北京京人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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