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政策法规库>其他法规

四川省国家税务局转发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对湖南省宁远县政府违反税法行为的通报

【时 效 性】 川国税函[1998]420号 【颁布日期】
【颁布单位】 【实施日期】
【法规层次】 123 【文  号】 湖南
【首选类别】 【次选类别】
【其它类别】 【其它类别】
【关 键 字】

各市、地、州国家税务局,省国税局直属分局,稽查局:

    现将《财政部、国家税各总局关于对湖南省宁远具政府违反税法行为的通报》(财监字[1998]280号),转发你们,各地要引以为戒,严格防止类似问题发生。

主办单位:北京京人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页面访问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