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 效 性】 | 晋国税政发[1995]13号 | 【颁布日期】 | |
【颁布单位】 | 【实施日期】 | ||
【法规层次】 | 123 | 【文 号】 | 山西 |
【首选类别】 | 【次选类别】 | ||
【其它类别】 | 【其它类别】 | ||
【关 键 字】 |
各地、市、县国家税务局、省局直属分局:
为了使税务行政复议诉讼工作逐步走进制度化、规范化的轨道,提高税务行政复议诉讼工作质量,省国家税务局制定了《税务行政复议诉讼案件呈报制度》、《税务行政复议诉讼请示答复制度》、《税务行政复议诉讼案件券宗管理制度》,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执行过程中如发现问题,请及上报省局政策法规处。
特此通知。
山西省国家税务局
一九九五年九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