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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税务局关于大、中、小学校办工厂征税问题的通知

【时 效 性】 黑税四字[1987]259号 【颁布日期】
【颁布单位】 【实施日期】 车船税
【法规层次】 124 【文  号】 黑龙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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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它类别】 【其它类别】
【关 键 字】
对于大、中、小学校办工厂的车船使税应按规定征税。个别缴税确有困难的,可按规定报经批准,给予定期或不定期的减免税照顾。
主办单位:北京京人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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