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通知公告
常见问题
政策法规库
课程安排
您当前的位置:
首页
>
政策法规库
>
其他法规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聘请技术专家担任陪审员审理专利案件的复函
【时 效 性】
法[经]函[1991]64号
【颁布日期】
【颁布单位】
175
【实施日期】
106100
【法规层次】
100
【文 号】
全国
【首选类别】
【次选类别】
【其它类别】
【其它类别】
【关 键 字】
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
你院京高法
(1990)
第
208
号请示收悉。经研究,同意你院的意见。人民法院在审理第一审专利案件时,可以根据该案件所涉及的技术领域,聘请有关技术专家担任陪审员。
主办单位:北京京人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京ICP备16028401号-12
页面访问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