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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瑞典国际基金会利息所得享受税收协定待遇问题的批复

【时 效 性】 冀国税函[2000]57号 【颁布日期】
【颁布单位】 【实施日期】
【法规层次】 123 【文  号】 河北
【首选类别】 【次选类别】
【其它类别】 【其它类别】
【关 键 字】

各市国家税务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瑞典国际基金会利息所得享受税收协定待遇问题的批复》(国税函[2000]84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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