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政策法规库>其他法规

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2015年第五批甲级城乡规划编制单位资质认定的公

【时 效 性】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公告第936号 【颁布日期】
【颁布单位】 175 【实施日期】 106100
【法规层次】 100 【文  号】 全国
【首选类别】 【次选类别】
【其它类别】 【其它类别】
【关 键 字】

  按照城乡规划法、行政许可法及有关城乡规划编制单位资质管理规定,我部对申请甲级城乡规划编制资质的单位材料进行了审核,现将通过甲级城乡规划编制资质的单位名单予以公布。

  特此公告。

  附件:通过甲级城乡规划编制资质审核的单位名单


                                                住房城乡建设部
                                                2015年10月16日


   住房城乡建设部行政审批集中受理办公室声明 

  我办郑重声明,我办在受理企业资质申报、变更以及企业领取资质证书的工作环节不收取任何费用,也未委托任何单位或个人向有关企业收取费用。

  任何以我办名义要求企业交费的行为均与我办无关。请有关企业提高警惕,避免上当受骗。如发现上述问题和线索,请直接向公安部门报案,或向我办举报,联系电话:010-58934587。

 

                        办公厅受理办
                        2013年7月16日

 

  关于公告企业领取资质证书的有关说明


 附件

通过甲级城乡规划编制资质审核的单位名单

  1.天津市市政工程设计研究院(升级)

  2.广州市交通规划研究院(升级)

  3.上海同砚建筑规划设计有限公司(升级)

  4.陕西中晟规划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升级)

  5.中铁合肥建筑市政工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升级)

  6.海南中元市政工程设计有限公司(陈述)

  7.潍坊市规划设计研究院(陈述)

  8.深圳市城邦城市规划设计有限公司(陈述)

  9.宝鸡市规划设计院(陈述)

  10.浙江安地建筑规划设计有限公司(陈述)

  11.锦州市规划设计研究院(延续)

  12.深圳市北林苑景观及建筑规划设计院有限公司(延续)

主办单位:北京京人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页面访问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