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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填报在用高速公路服务区有关信息的函

【时 效 性】 交公便字[2015]11号 【颁布日期】
【颁布单位】 175 【实施日期】 106100
【法规层次】 106 【文  号】 全国
【首选类别】 【次选类别】
【其它类别】 【其它类别】
【关 键 字】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交通运输厅(委):
  为加强政策研究,推进全国高速公路服务区不断提升服务质量,满足公众出行需求,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请组织相关单位,按照附件要求,认真填报本省(区、市)截至2014年12月31日已经投入运营的高速公路服务区(包括停车区)的有关情况,并于2015年1月26日前将《调查表》及其电子表格反馈我局。
  联系人:闫卫坡;
  联系电话:010-65292751、65292781 (传真);
  电子邮箱:LWGLC@MOT.GOV.CN。

交通运输部公路局
2015年1月19日

主办单位:北京京人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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