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 效 性】 | 上教委办[2009]2号 | 【颁布日期】 | |
【颁布单位】 | 【实施日期】 | 101103 | |
【法规层次】 | 117 | 【文 号】 | 上海 |
【首选类别】 | 【次选类别】 | ||
【其它类别】 | 【其它类别】 | ||
【关 键 字】 |
有关高校办公室、区县教育部门办公室、市教委直属单位办公室、市教委有关处室:
根据上海市教育信息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主要条件,结合2008年度各单位信息工作报送情况,经研究,现下达你部门2008年上海市教育信息报送工作先进集体名额1个、2008年上海市教育信息报送工作先进个人名额1个。
请你部门认真填写《2008年上海市教育信息工作先进集体申报表》和《2008年上海市教育信息工作先进个人申报表》(见附件1,2),于1月15日前将表格传真至市教委办公室,传真号码:23116800.(联系人:沈蕴辉,联系电话:23116634)
附件:1.2008年上海市教育信息报送工作先进集体申报表(略)
2.2008年上海市教育信息报送工作先进个人申报表(略)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办公室
二00九年一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