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 效 性】 | 渝府 〔2013〕 44号 | 【颁布日期】 | |
【颁布单位】 | 174 | 【实施日期】 | 101103 |
【法规层次】 | 100 | 【文 号】 | 重庆 |
【首选类别】 | 【次选类别】 | ||
【其它类别】 | 【其它类别】 | ||
【关 键 字】 |
荣昌县人民政府:
你县《关于将昌州街道海棠社区整体划归昌元街道管辖的请示》(荣昌府文〔2013〕39号)收悉。现批复如下:
为优化区域资源配置,加快荣昌县经济社会发展,推进城镇化建设,市政府同意将荣昌县昌州街道海棠社区调整由昌元街道管辖。
调整后,昌元街道管辖许溪、新峰、虹桥、海棠、桂花、玉屏、白象、武城8个社区和螺罐、方家坝2个村,行政区域面积61.07平方公里。昌州街道管辖杜家坝、宝城寺、海螺、油栎、板桥、黄金坡6个社区和八角井、七宝岩、石河、红岩坪4个村,行政区域面积66.93平方公里。
重庆市人民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