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 效 性】 | 京财公用〔2013〕1905号 | 【颁布日期】 | |
【颁布单位】 | 148 | 【实施日期】 | 101100 |
【法规层次】 | 118 | 【文 号】 | 北京 |
【首选类别】 | 【次选类别】 | ||
【其它类别】 | 【其它类别】 | ||
【关 键 字】 |
有关区县政府、液化气供应单位:
为进一步改善我市空气质量,推动节能减排工作开展,根据我市清洁空气行动计划总体要求,市财政局、市市政市容委员会、市农委等部门共同研究拟定了北京市农村住户家庭炊事用液化石油气市级财政专项补助政策。经市政府同意,现制定《北京市农村住户家庭炊事用液化石油气市级财政专项补助资金管理办法》,请遵照执行。同时请各区县相关部门采取切实措施,规范财政资金使用和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确保本辖区内农村住户家庭用气供应安全,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北京市财政局 北京市市政市容管理委员会
北京市农村工作委员会
2013年9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