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2013年重庆市教学成果奖励的决定
【时 效 性】 |
渝府发 〔2013〕 54号 |
【颁布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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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颁布单位】 |
174 |
【实施日期】 |
101103 |
【法规层次】 |
100 |
【文 号】 |
重庆 |
【首选类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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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次选类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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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它类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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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它类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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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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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调动全市广大教育工作者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促进我市教育事业的改革和发展,根据《重庆市教学成果奖励办法》(重庆市人民政府令第150号)的规定,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经全市各级各类学校推荐申报、评审委员会审议和结果公示、市政府第12次常务会议审定等程序,评出2013年重庆市教学成果奖励项目404项,其中,重庆市高等教育教学成果奖励项目210项,普通中、小学校(含幼儿园)教学成果奖励项目130项,中等职业技术学校、其他学校和学术团体以及其他社会组织教学成果奖励项目64项。市政府决定,对404项教学成果予以奖励。
希望获奖单位和个人再接再厉,积极开展教育教学研究,不断探索教育内涵式发展道路。全市各级各类学校及广大教育工作者要向获奖的单位和个人学习,自觉学习、借鉴、运用先进的教学改革研究成果,充分发挥教学成果奖的示范带动作用,尊重教育规律,深化教学改革,提高教学水平和人才培养质量,努力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为“科学发展、富民兴渝”、在西部率先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附件:2013年重庆市教学成果获奖名单
重庆市人民政府
2013年7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