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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公布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第三批学科专业名单的通知

【时 效 性】 教高厅函[2013]38号 【颁布日期】
【颁布单位】 111 【实施日期】 106100
【法规层次】 100 【文  号】 全国
【首选类别】 【次选类别】
【其它类别】 【其它类别】
【关 键 字】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有关部门教育司(局),部属有关高等学校:

按照《教育部关于实施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的若干意见》(教高〔20111号)精神,经学校自愿申请,专家组论证,现批准北京交通大学交通工程等433个本科专业、清华大学集成电路工程等126个研究生层次学科领域加入卓越计划(名单见附件)。

请各高校在本校网站上公开实施卓越计划的专业、学科领域的培养方案,按照卓越计划相关文件要求并结合本校培养方案,精心筹划,周密安排,狠抓落实,不断改进相关专业、学科领域的人才培养工作。

附件: 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第三批学科专业名单.doc

主办单位:北京京人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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