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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办公厅关于2013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科目时间安排的通知

【时 效 性】 教考试厅[2013]3号 【颁布日期】
【颁布单位】 111 【实施日期】 106100
【法规层次】 100 【文  号】 全国
【首选类别】 【次选类别】
【其它类别】 【其它类别】
【关 键 字】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教育厅(教委):

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2013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20132号)要求,现将2013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科目时间安排通知如下:

各省(区、市)考试科目名称与全国统一考试科目名称相同的,考试时间安排必须与全国一致;68日外语听力测试部分应安排在外语笔试考试开始时进行。

各省(区、市)应将2013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时间安排向社会公布,并于520日前,报教育部考试中心备案。

请做好考试的各项准备工作。

联系人:教育部考试中心 路颜铭

联系电话:010-82520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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