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政策法规库>其他法规

对各市申报省财政壮大村集体经济奖补资金材料审核认定结果的公示

【时 效 性】 【颁布日期】
【颁布单位】 103 【实施日期】 109100
【法规层次】 100 【文  号】 辽宁
【首选类别】 【次选类别】
【其它类别】 【其它类别】
【关 键 字】

按照《辽宁省壮大村集体经济财政奖补资金管理办法》(辽财改〔2018〕42号)规定,现将第三方评审机构对各市上报的申报省财政壮大村级集体经济奖补资金材料审核认定结果予以公示。

自本公示发布之日起,如有不同意见,请于2018年9月18日前向辽宁省农村综合改革办公室反馈。

联系电话:024-22701351

举报邮箱:lnsnczgb@163.com

联系人:牛通

附件:各市申请壮大村级集体经济省级财政奖补资金申报材料审核认定情况表

 

 

辽宁省农村综合改革办公室

2018年9月12日


主办单位:北京京人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页面访问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