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通知公告
常见问题
政策法规库
课程安排
您当前的位置:
首页
>
政策法规库
>
其他法规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自留地”征收农业税问题的批复
【时 效 性】
国税函[1999]388号
【颁布日期】
【颁布单位】
【实施日期】
【法规层次】
100
【文 号】
全国
【首选类别】
【次选类别】
【其它类别】
【其它类别】
【关 键 字】
吉林省地方税务局:
你局《关于“自留地”征收农业税的请示》(吉地税农字〔1999〕141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同意你局提出的按照农民实际承包耕种的土地面积(含自留地)征收农业税。
此复。
主办单位:北京京人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京ICP备16028401号-12
页面访问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