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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纤通讯用光衰减器加工贸易单耗标准

【时 效 性】 海关总署公告2012年第28号 【颁布日期】
【颁布单位】 175 【实施日期】 海关法规
【法规层次】 100 【文  号】 全国
【首选类别】 【次选类别】
【其它类别】 【其它类别】
【关 键 字】

海关总署和国家发展改革委批准《光纤通讯用光衰减器加工贸易单耗标准》等42项加工贸易单耗标准(标准名称、文本见附件),自2012年7月15日起执行。
  特此公告。

  附件:1.42项加工贸易单耗标准名称列表
     2.42项加工贸易单耗标准文本

 


                                二○一二年六月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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